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內政部「免戶籍謄本」措施,請各會員於接獲舊有合法房屋申請接水案件時,儘量避免使用戶籍謄本,轉知會員知照
發文日期 2016-07-07
發文字號 水程會投字第108533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內政部「免戶籍謄本」措施,請各會員於接獲舊有合法房屋申請接水案件時,儘量避免使用戶籍謄本,轉知會員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