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會員提供近三年實際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案件之資料
發文日期 2008-08-15
發文字號 水程會投字第97033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內政部消防署為應消防設備人員之需要,請提供近三年實際從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裝置及檢修案件之資料,請於8月18日前傳真至本處,俾便彙整呈區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