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實施勞動檢查時發現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人員雇主應提供安全帽
發文日期 2007-04-23
發文字號 水程會投字第21號
主   旨
說   明
函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實施勞動檢查時發現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之作業人員雇主應提供安全帽